• 索 引 号:20201124-114339-633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和联网直报工...
发布日期:2017-04-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发〔2017〕12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500万元及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项目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及省、市相关会议、文件要求,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甘肃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入库管理和联网直报统计。现就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及联网直报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

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探索按照财务支出法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途径和方法,为最终建立通过财务支出法月度报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核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以财务支出法数据为基础,研究建立与现行制度投资概念相一致的计算指标,解决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不匹配、差异较大等问题。

(一)统计对象。全县辖区内除明确要求单独统计投资的国家、省列重大项目之外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二)统计内容。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一套表”中设立《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采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支出数据。主要填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价”、“建设用地费”、“其他资产”、“房屋开发成本”等主要指标的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数据。

(三)报送方式。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统一报送。所有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专设的“投资改革试点报表入口”报送,试点地区各级统计局投资统计系统负责联网直报基层数据的催报、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

二、切实抓好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

1.抓好2017年新开工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一是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所有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今年实施的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全面准确掌握,摸清底数。要对已经批复立项并开工的项目、已立项还未开工的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在年内开工的项目、发改系统外批复立项并在县发改局备案的项目,储备项目分门别类进行全面清理,列出清单不遗不漏,确保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统计和入库范围。特别是对发改系统以外的省市主管部门批复实施的项目要进行认真清理,所有在县域范围实施的项目,必须在县发改局备案。二是由县发改局负责、县统计局配合,列出项目入库时间表,签订项目入库责任书,明确入库责任,根据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按省、市规定的入库标准按期做好项目入库。当前,要立即对农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做好入库工作,确保农业类项目在3月至6月份全部完成入库,基础设施类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在4月份至8月份前逐月全部完成入库。三是做好入库资料收集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都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入库,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项目入库资料收集工作。对计划入库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要在当月25日前准备齐全法人单位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和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带有铭牌信息的开工照片并报送发改局。县发改局、统计局要在每月月底前完成审核并上报省市入库审批。

2.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工作。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全部纳入联网直报,审核入库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报送当月进度,县发改局、房管局分别负责做好项目投资和房地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直报,县统计局负责做好数据催报、审核、汇总分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统计工作。一是县发改局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录入和管理工作。按试点方案要求,所有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固定资产项目,必须在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通过审批并生成项目管理代码后按代码入库,两个平台的项目信息必须一致,特别是项目基本信息、投资额等要完全正确一致,否则在联网直报信息平台上会按照虚假项目予以清除。因此,一定要做好两个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的比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真实。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采用大数据集中模式建设,覆盖了省、市州和县市区三级,与中央平台联网运行,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并建立了“统一入口、统一用户、统一申报、统一反馈”的申报流程和“统一预审、统一赋码、统一推送、并联办理”的审批流程。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涉及项目审批的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队、气象局、维稳办、水务局、水保局、卫计局、教育局、文物局等单位要立即着手开通政务外网,确保接通运行,实现项目线上审批,未按时限接通的在全县进行通报。二是按时做好投资数据上报工作。在每月1日至5日,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在联网直报平台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录入。按照《清水县主要经济指标审核把关制度》,本单位主管的项目投资额,必须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全县投资额经县发改局、统计局审核,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县统计局要跟踪做好联网直报数据的审核工作。三是县统计局要做好联网直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联网直报信息系统的业务培训,及时解决项目主管部门在联网直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四是做好资料的整理备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联网直报数据表均要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表数据与联网直报数据必须一致,留存本单位备查。

三、工作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由县发改局负责,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列出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

4月25日前,由县发改局负责,县统计局配合,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完成4月份拟入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照片等入库资料的收集、审核工作。

4月30日前,由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入库项目的上报审批,同时做好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从4月份开始,在每月25日前,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召开项目工作月度工作会议,准确掌握和核准当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据,核实新增项目开工情况收集本月拟入库项目资料;每月31日前,由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入库项目上报审批,并在次月5日前,做好联网直报数据上报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材料和联网直报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用“先入库,后有数”的统计入库模式,项目单位先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审核完成后,再对项目进行入库审核,审核通过后投资才能计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

①入库所需资料。项目单位入名录库审核需要提供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上证照需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需提供:一是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文件的复印件(审核批准备案文件或其他文件);二是证明项目开工的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三是证明项目开工的照片的电子版(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带有铭牌信息)。四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房地产项目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②审核流程。项目单位入名录库和项目入库在项目开工后同时进行,在当月16日至25日由县统计局审核完善资料,在25日至月底报市统计局审核,次月1日至10日由省统计局审核确认并完成入库,入库所需资料分别由县发改局、房管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或企业提供,县发改局、统计局及项目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③联网直报要求。在完成入库后,50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由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房地产企业在每月1日至7日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网上直报。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