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3-0002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2-07
  • 公开方式: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主动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式,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2)文件。

2、《甘肃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财农一201669文件

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81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鼓励各乡镇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原则上土地承包权的种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各乡镇农户2022年实际开展农业生产的耕地为准,2022年底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土地一律不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资金的分配。我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012万元其中:粮食播种面积分配1605万元,三年平均粮食产量分配2006万元,粮食商品量分配401万元据省市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下达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分配办法为:以2021年各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县粮食播种总面积,各乡镇三年平均粮食产量(20192021年度平均粮食产量)占全县三年平均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占全县粮食商品量(无商品量的不予分配)计算分配各乡镇的补贴资金。

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界定。2021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以清水县统计局出具的《关于2019年至2021年分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的函(清统发20228)为分配依据,各乡镇要按各自实际的种粮面积和粮食产量进行资金分配。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80/789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