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水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印发了《清水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为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识理解,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畜禽养殖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论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划》的编制,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纳入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体系中,有利于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优化我县畜禽养殖业布局、加强在新发展形势下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建立适应现代化畜禽养殖业竞争需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对合理配置我县畜禽养殖空间、有效化解养殖业污染防治压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甘肃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等,按照清水县人民政府部署,针对清水县畜禽养殖现状,结合目前防治基础,制定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总论、区域概况、规划目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任务、重点实施工程、项目概算与资金筹措、 效益、保障措施共8个章节,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工程措施等内容;另含13份附件,包括4份附表和9份附图。附件附表部分提供了规划相关的技术说明、附属文件、关键信息清单等;附图部分为文本的辅助参考,主要展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分的整体情况和精确分幅,可辅助确定规模养殖场选址合规性。
《规划》范围为清水县县域全境,包括永清镇、红堡镇、白驼镇、金集镇、秦亭镇、山门镇、白沙镇、松树镇、王河镇、远门镇、土门镇、郭川镇、贾川乡、丰望乡、草川铺镇、陇东镇、黄门镇和新城乡等18个乡镇,总面积为2012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文件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1080/804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