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水县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
实施方案公告
为支持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升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保障我县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收,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实施,特制定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清水县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公告期:(2023年9月7日-长期)
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 0938-7165900
县人社局 09384957321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清水县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
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三新一高”总体要求,围绕省人社厅部署的“五大任务”、“六大行动”,全面推进稳就业各项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60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做好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42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人社系统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142号)等文件,为落实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甘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迈上新台阶,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取得新进展。
二、任务安排
(一)责任分工。人社局负责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牵头责任,并摸清就业帮扶车间(工厂)用工情况、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等,镇村建立就业帮扶车间(工厂)监管台账资料,对吸纳劳动力就业情况要建立精准就业台账,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负责;各部门和乡镇加大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扶持力度,在信息渠道、商务渠道、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推动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安排。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我县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的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经全县各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前期上报资料审核,共有150人符合奖补条件,资金45万元,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各车间符合条件人数对车间进行补贴。
三、申报资料
对我县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工厂),每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推动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工厂)提质升级。
1、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人员就业花名册;
2、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
3、工资发放花名册、按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6个月以上);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5、补贴申请表。
就业帮扶车间(工厂)提交上述所需资料,乡镇完成吸纳人员真实性审核,县人社局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拨付补贴资金。
四、资金需求
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234人共需资金70.2万元,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各车间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补贴。
五、绩效目标
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的实施,鼓励支持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工厂)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扩大我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规模,吸纳人员实现户均年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
六、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政策标准。县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对不符合奖补政策的一律不予奖补,符合条件的,乡镇要及时审核报送奖补资料。
二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所有申报车间,坚持同一个政策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所有就业帮扶车间政策明,应享尽享。
三是明确责任。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可倒查、可追责。就业帮扶车间所在乡镇要负“属地管理”责任,对就业帮扶车间的生产运营时刻监督,督促帮扶车间严格按照规范生产经营,并及时兑现带动车间员工的工资。县人社局指导就业帮扶车间规范运营管理。
四是规范申报程序。实现就业帮扶车间积极申报,乡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对脱贫劳动力身份审核,县人社局对吸纳就业相关情况核查,拨付资金前按照程序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发现拨付资金人员身份认定不准、用工虚假、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核查,并向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取消相关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奖补资格。如不存在以上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补。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靠实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靠实责任,确保补贴发放对象精准。
(二)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公告公示。各乡镇统一收集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认真落实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各就业帮扶车间对补助对象名单在车间显眼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内容中要有明确监督方式(必须包含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三)强化数据比对,确保信息准确。各乡镇对拟享受奖补资金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劳动力就业等相关资料信息要仔细核对,加强与本乡镇各类数据比对,确保奖补对象精准无误,审核后及时向县人社局提交资金拨付相关资料。
(四)加强资料管理,强化资金落实。人社局对上报的申报资料整理归档,专人保管,以备后续审计及各类检查。同时,各乡镇、就业帮扶车间按照本实施方案,加快项目补贴资料收集、审核进度,及时将初审合适符合奖补条件的帮扶车间资金拨付相关资料报送至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因乡镇审核报送资料缓慢及信息错误导致资金拨付不及时的,由乡镇负主要责任,并根据督考一体化相关考评规则予以扣分,因就业帮扶车间自身报送资料不齐全、缓慢及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奖补资金未能拨付的,由就业帮扶车间自己承担责任。
(五)加强后续服务,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要重点对已建成的车间,尤其是东西部协作援建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好跟踪管理,帮助带动当地无法外出的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县人社局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每人奖补3000元;镇村要建立车间监管台账资料,对吸纳劳动力就业情况要建立精准就业台账;各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扶持力度,在信息渠道、商务渠道、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推动我县就业帮扶车间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转移就业专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政府、市场、企业、群众多方合力,形成由人社部门牵头,妇联、财政、工信、工商、税务、劳务、乡镇等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岗前培训、用地保障、企业注册、资金保障、生产安全等环节为就业帮扶车间健康运行提供保障支持,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利用。同时,积极扶持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把生产车间延伸到乡村,在群众家门口建设就业帮扶车间,有效推动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切实解决就业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