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关于
清水县2020年劳务品牌培训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天水市劳务品牌培训计划》文件精神,做好我县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工作,努力提升劳务品牌质效,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推进我县劳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20年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0年5月10日-长期)
监督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 0938--4957321
清水县2020年品牌培训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市劳务办共下达我县劳务品牌培训任务519人。其中焊工419人,家政服务100人。
二、工作安排
(一)确定培训对象
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贫困劳动力。
(二)遴选培训机构。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县2020年劳务品牌培训任务,根据天水市劳务办关于印发《天水市劳务品牌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于5月30前由清水县人社局和清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严格审核,天水市劳务办审批认定,清水新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机构符合承担培训的资质条件。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与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签订了培训委托合同书。
(三)开班申请。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开班前7日内向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在开班前3日内向市劳务办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并报送参训学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经批准备案后方可开班。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每期培训各培训机构除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外,还必须安排以下培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登记。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5月份)
1.县劳务办申报培训工种并汇总上报市劳务办;
2.与市劳务办签订培训管理责任书。
(二)实施阶段(6月份至11月底)
1.组织劳务品牌培训机构认定;
2.制定全县劳务品牌培训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培训机构;
3.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书;
4.制定《2017年清水县劳务品牌培训实施方案》;
5.9月底前,完成50%以上培训任务;
6.11月底前,基本完成培训和鉴定任务。
(三)验收阶段(12月)
1.12月中旬,自查验收;
2.12月下旬,市劳务办和县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在县人社、财政等部门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劳务品牌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围绕技能培训的主题,加大培训工作实施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培训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劳务品牌培训的良好氛围,推动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