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
工作的通告
一、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要求
(一)确权登记原则。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对2013年以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省内对口帮扶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等形式投入到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帮扶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责任。局帮扶项目资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局帮扶项目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范围内国有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和统筹、指导辖区范围内村集体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村委会负责村集体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类型
包括帮扶项目资产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首次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登记单元内全部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的全面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因帮扶项目资产类型、边界、权属、价值总额等内容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三、相关主体配合事宜
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人、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表.xlsx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