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3〕126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申请调剂2023年7月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及第四季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的报告
清水县财政局:
为保障我县中心敬老院及养老福利机构集中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甘肃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申请调剂2023年7月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共计135141元,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2〕124号)预算指标中央补助资金12314万元中予以调剂;申请调剂2023年第四季度集中供养人员中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合计38400元。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2〕124号)预算指标省级补助资金2120万元中予以调剂,调剂到清水县中心敬老院。以上资金用于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及护理照料;就医等支出,不断提升其生活质量和护理照料服务。我局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范使用,以防挪做它用。
附件:调剂2023年7月份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及第四季度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统计表。
清水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