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2〕242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2年9月份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天水市《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暨9月份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22﹞27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城市特困人员按照31元/人;农村特困人员按照20元/人进行发放。
经各乡镇认真复核上报,2022年9月份我县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728户785人,需补贴经费15700元;城市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15户18人,需补贴经费558元。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尽快开展审查核签工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宣传力度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清水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