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80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申请调剂2024年7月份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经费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报告
县财政局:
为保障我县中心敬老院及养老福利机构集中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甘肃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申请调剂2024年7月份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资金146765元,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3〕147号)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8343万元中予以调剂;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0700元,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3〕147号)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320万元中予以调剂,共调剂157465元,调剂到清水县民政局代为支付。以上资金用于集中供养人员生活及护理照料等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范使用,禁止挪做他用。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