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96号 签发人:韩勇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申请调剂2024年8月份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经费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报告
县财政局:
为保障我县中心敬老院及养老福利机构集中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甘肃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申请调剂2024年8月份集中供养人员补贴资金138610元,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3〕147号)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8343万元中予以调剂;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1100元,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3〕147号)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320万元中予以调剂,共调剂149710元,调剂到清水县民政局代为支付。以上资金用于集中供养人员生活及护理照料等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范使用,禁止挪做他用。
附件:2024年8月份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及护理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调剂统计表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