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上报《清水县2021年清洁村庄补助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清水县2021年清洁村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示。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清水县2021年清洁村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抓好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88号)精神落实,对照《清水县农村“风貌革命”行动方案》(清农领办发〔2019〕4号)部署安排,聚焦脱贫攻坚村庄视觉贫困短板问题,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指标,明确差别化整治标准,有力有序推进清洁村庄补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清洁村庄补助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清洁村庄补助要加强政府主导、高位推动、因地制宜、系统治理、整体规划、分类推进,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行动目标
2021年,全县要在成功创建“省级清洁村庄先进县”的基础上,以中央农办表彰奖为契机,2021年在13乡镇55个村创建清洁村庄,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推动清洁村庄补助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立足“清”,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清洁、村庄周边清洁拓展;聚焦“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庄由一时清洁向保持长期干净整洁转变;着力“改”,更加注重引导农民转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卫生健康意识和环境保护理念;促进“美”,将清洁村庄补助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发展乡村产业、建设文明乡风等有机结合,促进外在美向内在美、持续美转变。今年全县创建55个“清洁村庄”示范村,通过创建带动,基本实现农村“风貌革命”全覆盖,村容村貌进一步整治提升,“八差”问题基本消除,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三、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抓落实,强化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清洁村庄补助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清洁村庄补助。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清洁村庄补助,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行动内容
按照“垃圾要处理、村庄要整洁、风貌要美化、机制要健全、体系要完善”的总体要求,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目标,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做好村庄内的“三清一改”工作,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集中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农户庭院环境,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依法拆除烂墙、烂房、烂圈,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庭院硬化和村庄绿化、亮化、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努力实现农村风貌革命性变化。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要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村(户)巷道内的垃圾桶要日产日清,垃圾池要及时清运清掏。
(二)清理村内沟塘。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采取生产有机肥、堆肥发酵等办法,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运用农机设备处理利用畜禽粪污,有效解决畜禽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四)持续开展拆危治乱。在拆危拆旧方面,要广泛发动群众清理院墙旁、村道内、公共空地上乱搭乱建的养殖窝棚、柴草棚、露天粪坑茅厕及建筑物,依法拆除烂房烂屋、残垣断壁、废弃厂房棚圈等,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有效治理人畜混居问题,整治好村内公共空间。在整治乱堆乱放方面,要组织引导群众清理土堆、粪堆、柴草堆等,治理农机具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积、建筑材料随意摆放、垃圾乱堆乱扔问题,将秸秆、柴草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整齐有序堆放。
(五)提升村庄风貌。积极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边、渠旁河边、公共空间、庭院内部植树、种花种草,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村庄亮化工程,推动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在村内文化广场、巷道、农民夜间出行关键部位安装太阳能等节能环保的公共照明设施,努力提高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覆盖率。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把保护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卫生检查评选活动。
五、行动步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村庄补助从2021年4月15日启动,至11月30日全面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行动准备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各乡镇要结合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村庄补助,同步开展清洁村庄“示范村”创建工作,对照《清水县清洁村庄补助“示范村”创建考核表》(附表),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清洁村庄补助“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方案于4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农业农村局备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和创建效果。
(二)行动实施阶段(4月26日至8月31日)。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村庄补助要与全国“夏季战役”“秋季战役”同步开展。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对照确定的创建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清洁村庄补助“示范村”创建内容已经确定,严禁随意调整,奖补资金已经明确用途,严禁随意挪用。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并依照自查自验结果报送县农业农村,并申请组织县级验收,农业农村局将依照县级验收结果核拨剩余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洁村庄补助“示范村”创建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将有限的奖补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对每个清洁村庄“示范村”创建工作,上级财政将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予以支持,县财政奖补的2万元将在通过县级验收达标后根据创建任务大小,按照“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核补。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坚持干部带动、农民出动、社会发动、节点行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开展多形式的评比活动,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典型经验,引导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知晓、全社会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村庄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各乡镇要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村庄补助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向县委农办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五)强化监督激励。各乡镇要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全面落实乡镇“一督查二整改三通报”制度和村级“一巡查二整改三评比”机制,将督查现场图片、视频随时发至各级微信工作群,晒“成绩”、晾“不足”,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实行暗访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一督查二警告三通报四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终考核当中。
附表:清水县2021年创建省级“清洁村庄”任务名单;
清水县2021年创建省级“清洁村庄”任务名单
序号 | 乡镇 | 个数 | 村名 | 备注 |
1 | 永清镇 | 8 | 西关村、义坊村、丰盛村、原泉村、暖湾村、马沟村、南硖村、李崖村 | |
2 | 白沙镇 | 1 | 程沟村 | |
3 | 红堡镇 | 11 | 蔡湾村、贾湾村、红堡村、安坪村、杜川村、后川村、崔刘村、小泉村、唐杨村、倪徐村、太阳村 | |
4 | 白驼镇 | 1 | 永安村 | |
5 | 松树镇 | 4 | 文湾村、代王村、文寨村、堡子村 | |
6 | 王河镇 | 3 | 王马村、响水村、吉山村 | |
7 | 远门镇 | 6 | 远门村、夜明村、单魏村、王付村、铁炉村、后沟村 | |
8 | 土门镇 | 7 | 土门村、周山村、云山村、小庄村、高庙村、朱王村、仓下村 | |
9 | 郭川镇 | 1 | 田川村 | |
10 | 金集镇 | 3 | 连珠村、水清村、潘山村 | |
11 | 丰望乡 | 2 | 柏树村、甘涝池村 | |
12 | 草川铺镇 | 3 | 刘庄村、磨儿村、冯山村 | |
13 | 黄门镇 | 5 | 下成村、长谷村、王店村、杨李村、后坡村 | |
小计 | 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