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2〕155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2年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甘民发(2022)101号)要求,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按照340元/人发放。经各乡镇认真复核上报,我局局务会议审批后确定,2022年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象全县共有1113户2850名城市低保对象符合条件,通过信用社惠民一卡通系统共发放969000元。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尽快开展低保金的审查核签工作,认真准确地在《低保证》及《低保金发放花名册》上审核签字,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宣传力度,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特此通知
附件:二0二二年度城市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清水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