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38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申请调剂2024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报告
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制度,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暂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22〕29号)文件,现申请从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甘财社〔2023〕147号)预算指标8343万元指标中予以调剂2024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55.59万元,调剂到以下乡镇,其中:郭川镇3.77万元、陇东镇2.56万元、山门镇2.14万元、王河镇2.84万元、新城乡2.5万元、白沙镇4.1万元、永清镇13.4万元、秦亭镇3.5万元、黄门镇3.31万元、贾川乡2.5万元、白驼镇3.66万元、草川铺镇2.52万元、金集镇3.38万元、土门镇3.1万元、远门镇2.31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各乡镇做科目调剂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保障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救助政策,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民政局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
附件:预拨2024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统计表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5日
清水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