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29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申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体检资金的报告
县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掌握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及时更新他们个人健康档案,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进一步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身体健康,切实营造共同关心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要求,今年由民政局负责对65岁以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体检;由卫健局负责对65岁及以上的394名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体检。我局共负责体检746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32人,孤儿2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0人。按照县人民医院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每人316元,共需资金:235736元。由于我局无力解决所需,特申请县政府解决为盼。
特此报告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