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发〔2023〕9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申报审定1月份1万元以上临时救助的报告
县政府: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21〕62号)文件要求,通过各乡镇主要领导入户调查、乡镇初审上报、民政局审核,2023年1月1万元以上临时救助涉及12乡镇31户139人,共需发放救助资金521171元,其中:支出型救助25户118人412317元,急难型救助6户21人108854元,现报请县政府审定。
清水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