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137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申请调剂2024年第四季度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报告
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制度,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暂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手印发《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22〕29号)文件,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调剂12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共38.85万元。上述资金从项目名称为“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资金8343万元(甘财社〔2023〕147号)的指标(指标金额 4952.7592万元)中调剂,支出功能科目列“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经济科目列“30306”救济费,以上资金用于各乡镇“小金额救助”,有效解决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民政局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调剂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统计表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