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agaiju/2021-00019
  • 发布机构: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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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19〕131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清水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对开启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天政办发〔2019〕45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两次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二)编制原则

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遵循规律与把握县情相结合、延续继承与创新提升相结合、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性研判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倒推,又要从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入手,依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县情认识的基础上突出重大问题研究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现实性,提出有关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新的增长极和带动点。“十四五”重大问题研究要立足当下、放眼长远,既要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军民融合等重大战略,也要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抢占“一带一路”建设制高点、融入关中城市群、融入成渝经济区、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决策部署,还要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面向未来15年中长期发展加强谋篇布局。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构筑生态屏障、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和壮大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经济带、抢抓“一带一路”最大机遇实现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培育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福祉等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为编制好全县“十四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县发改局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在重大问题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全县“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背景和环境,分析所处发展阶段,提出发展目标、重大政策、重大计划(行动、工程),作为县级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发改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

(三)编制“十四五”县级发展规划。县级发展规划,即清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要求,依据“三级四类”规划体系中的功能定位,突出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在做好前期研究、衔接省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五年的发展目标、指标体系、战略布局、重要任务、实施措施等。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有序开展编制工作,增强规划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规划务实管用、解决问题。县级发展规划草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县发改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

(四)编制县级专项规划。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组织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规划,使之成为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政策,指导行业发展及部署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为县级发展规划提供重要支撑。县级专项规划分为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编制县级空间规划。强化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全面摸清并分析全县国土空间本底条件,统筹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编制形成全县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局制定县级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规划编制完成后按有关程序审批实施。(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六)加强“三个重大”谋划。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前谋划一批“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要求,同步启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三个重大”谋划。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谋划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生态、民生项目,研究确定一批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对于需要国家和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国家、省市和县级“十四五”规划批准实施后,原则上不再增补重大工程,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与国家、省市和县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主动协调对接,力争将我县更多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和县级规划。要聚焦全县发展大事、急事、难事,研究提出一批有力度的重大创新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强化服务和风险防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的要求,深入研究提出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

(七)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的要求,突出县级发展规划统领地位,发挥县级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和县级专项规划、乡镇规划支撑作用,建立全县各级各类规划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强化规划的政策协同和实施保障。要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角度出发,从规划编制目录源头入手,确定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编制范围,明晰规划内容边界,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少编或者不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为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的空间。要积极探索规划编制的新手段,在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平衡、专家评估咨询、全社会共同参与等方面加强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引用,创新规划表达方法,适度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提高规划亲和力。(县发改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

三、进度安排

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依照市级进度,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安排,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调查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积极向市发展改革委汇报,提出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和我县诉求,做好与市级“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的衔接;11月底起草形成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召开乡镇、县直部门及专家座谈会,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意见建议,12月底报送县委、县政府。

第二阶段:规划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框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好与市级规划的协调衔接等工作。

第三阶段: 规划纲要草案起草阶段(2020年4月至8月)。根据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报批阶段(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完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完善工作,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印发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编制“十四五”规划,事关全县发展全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步开局。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绘就新征程五年发展蓝图。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规划编制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聘请国家、省市以及其他省市的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专家组成全县“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组,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专家咨询库,负责对“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发展意见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量,靠实责任,确保“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规范编制程序。按照规范化、民主化程序,严格做好规划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扩大民主参与,发挥好专家咨询组、科研机构、民间智库等作用。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通过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争取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使规划更好反映人民意愿。

(四)做好衔接协调。建立健全各类规划衔接协同机制,理顺规划关系,明确规划定位,有效解决规划数量过多、质量不高、衔接不充分、交叉重叠等问题,切实实现“多规合一”。县级各类规划不仅与国家、省市各类上位规划要协调统一,形成全县规划“一盘棋”,符合全县实际和地方特色。

(五)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要求,将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咨询论证、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谁牵头、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提出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级财政给予足额安排。县级规划编制经费由县级财政给予足额安排。

附件:清水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清水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马越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秦永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马小平    县政府副县长

       李宝玲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员:蔡友平    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登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国桢    县发改局局长        

苏富祥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志强    县扶贫办主任

陈景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少灵    县教育局局长

刘晓宏    县住建局局长

林团忠    县水务局局长

周礼新    县卫健局局长

忽会强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王满仓    县文旅局局长

金海杰    县工信局局长

张进录    县交通局局长

蔡小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泽民    县司法局局长

宋旭辉    县科技局局长

崔志强    县公安局政委

毛继国    县医保局局长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傅志琦    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全玉    县商务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何保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窦明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文成    县统计局局长

谈智斌    县地震局局长

高爱民    县残联理事长

汪中和    县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伟才    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冯智强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少华    县市场建设中心主任

     县税务局局长

裴古娥    县气象局局长

胡一栋    人行清水支行行长

陈维忠    永清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天虎    红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宏斌    白驼镇人民政府镇长

申艳霞    金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建政    山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顺昌    秦亭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启斌    白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艳花    贾川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有文    松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明    王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支志刚    远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志雄    土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小军    郭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荣宏    丰望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志斌    草川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永强    陇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宗胜    黄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新    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研究和审定“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主持规划编制中的重大课题、重大改革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沟通协调、规划统筹编撰、材料及文件起草、会议筹备、组织考察调研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国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