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hifaju/2023-00000
  • 发布机构: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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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制定由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行政许可信息1条我局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凸显工作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加强依申请工作规范化,严格贯彻落实清水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答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与其他县直部门的业务交流,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县政务办,对县政务办指出的问题及时更正,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四、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安排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要表现在,单位权责和执法人员信息未予公开,或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量较少,年内仅公示7条行政处罚信息和1条行政许可信息,还没有及时归总各类信息利用各种渠道公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还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