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inzhengju/2023-00002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清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清水县民政局联系,咨询电话:0938-7151521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公开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营造学习《条例》的工作氛围。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及时修订印发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为全局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工作程序提供了明确具体的制度遵循,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共74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事项34共发布各类综合信息92条。

(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负责,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此项工作。二是对于信息的公开,主要采取下发文件,信息报送、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三是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内部信息内容公开上传到县政府信息中心,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告。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依据《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信息管理情况。强化门户网站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制度等信息,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工作、人事信息、重大项目、权责事项及监管信息等内容,使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督促各股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2

2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虽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公开公示各类信息,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范围、公开内容还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少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所有工作信息的上报,健全信息上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及时更新事项内容,进一步公开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