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sthjj/2023-00001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泰东路,邮政编码:741400;咨询电话:0938-757183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6条,内容涉及项目受理、审批,环保整改、投诉举报、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其中,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信息34条,清水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6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信息2410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976条,12345政务平台投诉答复14条,微信平台回复投诉问题1条。

通过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34条,主要涉及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内容

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46条,其中:公开公示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3条,部门文件信息3条,通知公告信息25条,开展工作情况信息13条。

  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3386条,主要涉及业务工作运行情况。

  通过市长留言板、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12345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回复各类环境投诉问题15条,涉及垃圾、噪音、空气污染等,目前,受理投诉问题均已办结,所有投诉已由相关办理部门按照问题归属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 强化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公众平台等公开政府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采集、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数量和质量,主要工作由局办公室管理。

  2022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2、公开内容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

3、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扩大信息发布量和实效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监管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四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开成果。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