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agaiju/2023-00001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发改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发改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发改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据年度公开任务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要求和信息真实、讲求实效、利于监督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中山路11号,邮政编码:741400;咨询电话:0938-7151210)。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发改局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共33条,其中:工作动态4条、通知公告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策文件11条、其它信息7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发改进一步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发改局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设置公开事项更加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和便民需要

五)监督保障情况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监督评议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股室职能分工,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发布和协调,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配合真正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重复、不漏项

  2022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虽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主动公开公示各类信息,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数量不多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等。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严格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性。二是进一步靠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健全信息上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及时更新事项内容,公开办事结果,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