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发〔2021〕48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水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清水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文件下载: 清水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pdf
文件解读稿件: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618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