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发〔2024〕1号 签发人:王 涛
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
清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清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审示。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清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清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一地两区”发展定位,打造“六大特色产业板块”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狠抓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监督同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共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靠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听取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4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3次。组织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审议相关文件、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持续压紧压实全县18乡镇和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主体责任,有效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制定印发了《2023年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印发了《清水县2023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全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12部法律条例,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2期。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会前学法、专题讲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科学用法、党员干部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正确运行,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邀请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建专门的督查组,深入18乡镇和25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3次,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法律知识考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全方位推动法治清水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通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依法行政,倒逼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42件、政协提案130件,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持续优化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统筹乡镇人员编制分类管理和使用,推动人员编制、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一线下沉。动态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指导各乡镇做好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履行职责。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广“甘快办”特色品牌,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推动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提高甘肃政务服务网办件率,今年以来,我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满意度为99.9%。加强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在甘肃省政务服事项管理平台认领编制依申请事项776项,公共服务事项656项。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录入执法人员1043人,录入检查行为6639条。加强“诚信清水”建设,有效推动营商环境“大优化”,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全县市场主体达17392户,新登记市场主体2263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梳理事项清单63项,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18乡镇建立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社会保障、农财水牧、社会事务、乡村建设和综合治理5个综合窗口,每个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点,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强化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常态化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严格执行“两轻一免”清单,开展约谈事项26件,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率达98.8%。三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落实《清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及时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了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县东区热源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清水县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合法性审查机构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动建立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法审查合作协议、框架、合同9份,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74份。五是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协审机制,积极利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清理废止了《清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清政发〔2019〕41号,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坚持法治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全县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应急预案和乡(镇)两级风险目录,全面落实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推进应急执法队伍体制改革,强化应急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平台获取信息,提高应急处置速度和水平。健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突发事件行政公开及危机沟通,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提升社会综治新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培育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累计建成白驼等5个“枫桥式”司法所,新成立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个企事业调委会。全县县乡村三级301个人民调解组织,1522名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调解矛盾1585件,调解成功1570件,成功率99%。黄门镇“进门式”婚恋家庭纠纷调处工作法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三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新延伸。对照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加强县乡村三级288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建设。开展公证机构执法检查,规范执业行为。办结各类公证案件237件,接待法律咨询1000人/次;县委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4名,督促乡镇、县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54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次。将对特定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做到应援尽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9件,其中申请市局法援中心指派44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5件,接待咨询226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现有律师25名。律师万人比达到0.97以上。行业管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案件80件,咨询代书280余次,为优化营商环境铺就了“法治底色”。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宣传服务点的通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大厅,确保全面规范运行。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专项活动和精品案例评选活动等,共自查行政复议案卷13件,向市局报送精品案例2件,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制度性常态化协作体系,与法院联合发文转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综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立清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落实行政复议抄告、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倒逼依法行政。2023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受理14件,立案率为100%,结案13件,维持7件、终止6件、责令履行1件,纠错率为7.1%。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法律素质提升。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生等重点对象学法。制定印发《清水县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清水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机关普法责任和普法内容。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用法机制。认真组织全县1368名公务员参加了网上学法考试。选配全县221所学校法治副校长95名,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5场次,开展法治讲座70余场次,配合学校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学习宣传。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围绕全县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与“三农”、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三下乡”、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反电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0余次。累计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精心开展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家庭“七进”主题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在县电视台创办““法治清水·以案释法”和“一把手谈法治”栏目,录制“法治清水·以案释法”节目29期、“一把手谈法治”节目5期。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创建。2023年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23个、市级25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584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5户;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县累计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32个,新建具有“智慧普法”元素的法治文化广场9个;2023年清水县“创新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精品工程”获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各乡镇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系统深入;个别乡镇、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不够到位;一些乡镇和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展不平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整体偏弱,具有法律专业的人员偏少,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养与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要求之间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清水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地区为动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细化完善工作举措,明确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考核、法治督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范畴,确保学习宣传走深走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座谈会、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实落细、抓实见效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二是压紧靠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不断细化完善贯彻落实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和省、市的工作要求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全面抓好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凝聚起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送审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纠错工作。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机制体制,狠抓全国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创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达效达标。以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四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评选活动,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供给。
五要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完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切实发展壮大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健全法治重大事项约谈、挂牌督办、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制度,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为推进“法治清水”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政策解读: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7249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