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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19〕16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启用清水县教育局等8部门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清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新组建的清水县教育局、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清水县农业农村局、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清水县卫生健康局、清水县应急管理局、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水县医疗保障局8个部门已刻制新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原“清水县教育体育局”、“清水县国土资源局”、“清水县林业局”、“清水县农业局”、“清水县文化广播影视局”、“清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清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清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上交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注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