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办发〔2019〕153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副县长工作分工部分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副县长工作分工部分调整如下:
安伟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接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外事、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原负责工作和分管单位不变。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