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31-123228-947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11-29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政办发〔2018〕240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处罚指导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办发〔2018〕240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处罚指导案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根据《甘肃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甘依法办发电〔2018〕3 号)和《天水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天依法办发〔2018〕7号),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要求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选编报备指导案例,并于11月30日前面向社会公开。经研究决定,现选取县农业局、文广局、环保局等单位报备的5件案例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研讨、深入总结经验做法,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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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目录
1.清水县××农资经营部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2.清水县××书店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案
3.天水××养殖加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4.清水县××医院销售劣药中药蒲黄行政处罚案
5.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