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政办发〔2016〕79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国庆节即将到来,为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旅游工作,根据《甘肃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甘旅发电〔2016〕32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 国庆前和假日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受理电话,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和举报。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旅游、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切实规范国庆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要认真分析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对旅游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对不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切实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国庆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旅游执法台,并组织旅游执法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深入旅游景区和各旅游消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快速解决游客问题,提高游客满意度,树立旅游服务良好形象。 二、加大涉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国庆假期时间长,出游人数多、出游时间集中、涉及环节和场所广泛,容易引发涉旅安全事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涉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切实加强对干线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要联合开展道路旅游客运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及驾驶人和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从事旅游客运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旅游局要严格监督旅行社不得租用无合法资质的车辆、“营转非”车辆、未经审验合格车辆、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的车辆,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对旅游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全面进行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质监局要对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宾馆饭店电梯、锅炉、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营。食药监局要对景区及周边餐饮点、游客集中的餐饮场所、涉旅宾馆饭店餐饮、农家乐等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景区主管单位和旅游局,要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引导游客有序游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假日旅游安全。 三、不断丰富假日旅游产品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国庆假日旅游市场特点,丰富假日旅游内容和质量,积极推出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开发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养生保健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引导自驾游、健身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有序发展。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增强游客便利性。运用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做好假日旅游宣传,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四、深入开展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志愿者、社会监督员等深入车站、广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充分利用LED屏、数码电视、展板展架、宣传折页等载体,大力开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公益宣传活动,强化游客的文明旅游意识。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指导督促旅行社、导游领队人员,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游客理性维权。加大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记录和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假日期间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落实国庆假日旅游应急值守制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如果发生突发性重大旅游事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并妥善处置,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漏报、误报、迟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高质量做好假日旅游信息报送工作 为全面反映我县旅游市场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报送有关信息。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14:00前报送当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要尽量全面反映当地假日旅游活动、特点、反响等内容。10月3日14:00前上报前三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10月4日14: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游客投诉处理等情况,以及假日旅游的市场特征。10月7日13:00前上报国庆旅游市场运行情况总结。总结要点同小结要求,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情况,以及本次假日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清水县旅游局应急值班电话:0938-7151078,旅游投诉电话:0938-7151078。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