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31-123306-367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6-07-18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政办发〔2016〕59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非公有制经济梯级培育转型升级行动...
发布日期:2016-07-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办发〔2016〕59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水县非公有制经济梯级培育
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清水县非公有制经济梯级培育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清水县非公有制经济梯级培育
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5〕64号)、《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013〕3号)、《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县委发〔2013〕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个转企、小升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服务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活力,不断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着力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全力培育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统筹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突破。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放开投资领域,放宽准入条件,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全面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二)坚持梯级培育、转型升级。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的分类指导和服务,积极培育大型企业,着力壮大中型企业,促进小型企业上规模,扶持微型企业大发展,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推动形成产业梯次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格局。
(三)坚持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围绕做特做精农业、做优做强工业、做活做大服务业,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在转方式、调结构上取得重大突破,逐步形成以特色农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坚持集约集聚、协同发展。引导各类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开展协作配套,推进专业化、集约化和集群式发展,走具有特色和产业优势的“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五)坚持开放合作、内外联动。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开展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对接合作,带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至2020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力争在主体数量、经济总量、转型升级、吸纳就业、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提质增量,稳步发展。具体指标如下:


清水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年度目标(2016—2020年)

   
主要指标单位20162017201820192020
市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8386912097601011010890
非公有制企业825940104011201210
农民专业合作社210310390420460
经济总量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亿元24.6531.8241.354.2371.53
占全县GDP比重%5153555759
转型升级小升规(净增)1718192021
个转企(净增)5155606570
吸纳就业 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万人2.12.32.42.552.69
吸纳大学生就业万人0.350.380.420.460.5
知识
产权
专利拥有量758595105115
发明专利拥有量567910
品牌
建设
有效商标注册总量4252606570
中国驰名商标12345
甘肃省著名商标56789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3456
天水知名商标1011121314
甘肃省名牌产品12345
创新能力国家、省、市、县级企业技术中心12345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7991012
四、主要行动
(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1.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加市场主体数量,增强创新创业活力。搭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平台,以众创空间和电商中心、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黄门下成工业园区、东关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三义商贸城等为载体,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创业街区,促进小微非公企业集群发展。积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全县每年培育认定1个小微企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街区)。到2020年,全县小微企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2个以上。强化分类服务,建立全县“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转企”数量年增长20%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深入实施“1636”扶贫攻坚行动,充分利用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政府+银行+龙头企业+贫困农户”金融支持模式,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将贫困户精准扶贫贷款集中使用,实现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有效解决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2000万元的工业和服务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扶持,通过培育扶持、改造升级、引导促进等方式,力促中小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每年新增规模以上非公经济主体5家以上。通过各部门联动,扶助中小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非公企业25家以上,创建各级示范农民合作社60家以上。按照权限和要求,制定全县个体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措施。
3.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在现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关键领域,筛选15家非公经济主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优势资源要素互补,加快技术进步、品牌提升、管理创新,向新兴产业规模化、主导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方向发展。树立集群发展理念,坚持做大增量与提升质量并重,紧盯培育“四大产业集群”,即以全力推进2×1000兆瓦火电项目和白驼镇风电场项目为主的煤电化工产业集群,以天河酒业、华盛农业等一批重点企业为主的酒饮食品产业集群,以金坤矿业等骨干企业为主的矿产资源产业集群,以新型建材和墙体材料为主的建筑材料产业集群。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争取更多的非公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鼓励非公企业进入公共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资源开发及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领域发展,围绕主业形成产业关联、资源匹配、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链,培育新的增长点。力争到2020年,非公有制企业总量达到1210户,年均增长11%;销售收入过10亿元非公企业达2—4家,过500万元的非公企业30家。对骨干企业绩效指标和创新发展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并择优给予进行奖励扶持。
(二)推动创新能力提升
4.推进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作用,建立技术创新导向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工艺、装备升级换代。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平台,每年组织企业开展技术需求与研发成果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逐年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认真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天水市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38号),对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5.促进管理创新。引导非公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支持企业深入开展技术、营销、能效和质量等方面的对标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引导强优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用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理念和方法,推行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资源管理(CRM)、业务流程再造(BPR)等管理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和质量创新基地,积极推进企业建立首席质量管理制度,鼓励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
6.推进“两化”融合。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积极支持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产品开发、设计、制造及管理水平,促进生产过程自动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通过梯级培育和转型升级,实现全县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全面提升。力争到2020年,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比例达到50%,应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营销业务的比例达到45%。
(三)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功能完备、方便快捷、优质低价的“一站式”服务。探索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和服务补偿机制。配合全县“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成1个以全县政务服务网为枢纽,各部门、各乡镇综合窗口服务平台为支撑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集聚各类服务资源。到2016年底,实现平台网络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服务协同,形成线上收集受理企业诉求、线下开展面对面服务的运行机制。
8.提升服务机构能力水平。支持服务机构改善服务场所,加强人员培训,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培育国家和省、市、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定一批特约服务机构,树立服务标杆,打造服务品牌。对评定为示范平台的服务机构,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发挥服务作用,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行业自律和服务水平。
9.加强融资担保服务。牢牢抓住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政策机遇,全力落实《天水市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和《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坚持设立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整合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及时申报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着力安排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正常运转经费,有效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涉农非公经济发展。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以财政补助+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的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工业、商务系统非公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整合专项资金设立创业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扶持创新创业发展。
(四)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10.开展人才分类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强优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社会化培训机构开展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加强领军人才培训,每年组织10名企业家学习深造,每年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技能型人才40人次以上,每年培训企业专业技术人才80人以上。
11.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建立统一的招聘信息共享发布平台,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企业就业岗位信息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培训经费补贴政策,每年为企业输送300名以上适岗工人。积极搭建就业与用工对接平台,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进校园、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积极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五)大力推进市场开拓
12.支持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坚持“走出去”的思路,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兰洽会、西交会、民企陇上行等重点展会活动,引导其开拓更大更广的市场。开展企业品牌培育推广活动,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甘肃名牌产品。引导支持行业商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力争每年新增注册商标20件、争创天水市知名商标2件和甘肃省著名商标1件,五年内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各2件。根据《天水市实施商标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若干规定》,县政府对品牌创建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予以奖励。
13.支持企业创新营销模式。依托天水农校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实施校地联建“互联网﹢”行动,切实探索创新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兴孵化模式,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和电商中心创意策划、创业培训、宣传推介、业务洽谈、网店营销功能,着力打造最具现代化、最有发展活力的创新创业孵化园。加快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支持企业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提高网络采购和销售水平,扩大网络营销覆盖率。在特色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行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支持企业在大中型城市设立特色产品专卖店和外销窗口,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鼓励建设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支持小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
(六)着力优化服务环境
14.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梳理和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公开透明,进一步破除对投资领域的限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15.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明确征收标准和范围,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明纪律,禁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任务表(见附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的政策机遇,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保证地方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引导非公企业开展国内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外地非公企业来清水投资兴业。严格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要及时跟进、跟踪服务, 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环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问题,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落地工作。
(三)完善统计研判体系。由县统计局负责,制定覆盖到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建立监测点和动态数据库,形成健全完善的分类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统计调查数据的分析研判,每季度发布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报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将鼓励、支持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每年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年终兑现奖罚。县政府督查室、县非公办牵头,适时组织开展“行动计划”阶段绩效评估。完善投诉办理和查访问责工作机制,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附件:清水县非公有制经济梯级培育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2016—2020年)任务分解表

   
事项名称主要任务牵头
单位
配合
单位





1.筛选15家非公有制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2.每年组织考评,兑现目标奖励(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财政局);
3.每年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示范企业(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4.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
5.制定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升规上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推进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每年认定一批创业孵化示范企业(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7.建立创业培训与创业支持联动机制,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8.建立 “个转企”培育后备库,促进新发展小微企业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
县工信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地税局





1.建立技术创新导向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2.每年组织企业开展技术需求与研发成果对接活动(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3.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4.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县科技局);
5.引导企业推行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资源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等管理方式(县工信局、县质监局);
6.建立质量创新体系和质量创新基地,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认证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鼓励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县质监局);
7.培育15家“两化”融合重点企业(县工信局)。
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县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完善并运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园区管委会);
2.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县工信局);
3.每年认定一批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定一批特约服务机构(县工信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4.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对接机制,建立融资项目库,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县政府金融办、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
5.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考核、贷款差异化监管(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县政府金融办);
6.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
7.进一步扩充担保企业资本金,培育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8.健全完善风险补偿和再担保机制(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9.设立并规范管理使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展基金(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10.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的宣传、培训、辅导和推荐(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11.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县政府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
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工信局、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





1.组织实施领军人才培训计划(县人社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2.大力推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县人社局、县工信局);
3.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县人社局);
4.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培训经费补贴政策(县人社局);
5.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进校园、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6.每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县人社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1.开展品牌培育活动,引导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天水市知名商标(县工商局);
2.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引导各类企业积极申报甘肃名牌产品及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质量奖(县质监局);
3.每年在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特色品牌(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文广局);
4.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境外展览展示、境外商标注册等经贸活动(县商务局);
5.加快构建重点领域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6.支持企业在大中城市设立清水特色产品专卖店和外销窗口,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7.支持小微企业建设集中采购分销平台(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质监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1.加快梳理和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公开透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减少投资和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涉企行政性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县发改局、县编办、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审批中心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县工商局各市场主体审批监管职能部门
4.细化并落实面向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采购的支持政策。县财政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5.建立健全促进金融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县政府金 融办人民银行
清水县支行
6.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支持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业务。县政府
金融办
人民银行
清水县支行
7.支持金融机构强化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放宽融资抵押品范围。配套完善抵(质)押物评估、登记、处置等相关管理办法,推进以农村土地产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有效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
清水县支行
8.积极探索创新支持方式,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认真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和担保方式,加强风险管控,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和低费率服务。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
9.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信用信息评价制度和信用资本化指标体系,探索实现信用质押。县工信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工商局、人民银行清水县支行、各市场主体审批监管职能部门
10.完善企业负担监测评估机制,每年定期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明确征收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减免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发布涉企收费清单,定期评估企业负担监测结果。研究制定进一步减免小微企业收费项目的实施办法。县工信局、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1.落实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及营业税改增值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属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99号)明确的税收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局
12.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作用,多渠道共建,广范围融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商会积极为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举办的经贸洽谈会、产品展销会、技术交流会,拓宽服务范围,扩大服务领域,加大以商招商力度。县工商联 驻县各
商会    
13.全面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收费政策,严格规范依附于行政许可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减少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指导工业园区建立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经营性服务收费动态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各市场主体审批监管职能部门
14.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浮动机制。适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适度降低全县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5.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禁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行为。定期查访企业缴费情况,对违规收费、罚款、摊派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各市场主体审批监管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