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发〔2014〕165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水县商务局清水...
发布日期: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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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14〕165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水县商务局清水县酒类商品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水县商务局清水县酒类商品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水县商务局 清水县酒类商品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清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63号)和《中共清水县委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委发〔2014〕59号)精神,设立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水县商务局清水县酒类商品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将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3.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监督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划给县财政局。 4.将全县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畜牧局。 5.将食品加工业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将县科学技术局职责整体划给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中小企业发展局(县乡镇企业局)的职责、县商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将全县无线电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将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工商企业政策,并结合全县实际实施制定工业、商业、工业信息和科技发展规划。 (二)负责拟定全县工商业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调节工商企业经济运行;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三)研究制定全县工商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意见,推进工商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四)对全县工商业企业进行统计、分析、预测,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协调重要物资紧急调度;负责工商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协调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 (五)指导全县工商业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战略性改组和企业管理;指导工商业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发展。 (六)围绕全县工商业企业发展,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合作、开放开发等方面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做好服务。 (七)组织实施城乡工商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商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商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工商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消防、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管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工商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十一)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商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二)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整合。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负责对酒类、食盐、煤炭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负责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旧货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整顿和监督检查及网点机构的审核工作。 (十五)负责对酒类、煤炭商品、民爆产品、化学危险品(剧毒品)和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定点经营企业的审查、认定、发证和监管。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乡企座谈会等各种商品展交会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工商行业协会、学会、饮食服务业协会等社团组织。 (十七)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八)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出口限制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准审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 (十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境外投资等业务的管理。 (二十)负责争取和接受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双边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的申报、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十一)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工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及其大型设施的规划、布局、论证、立项和配套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其规范运营。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酒类商品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公务运转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信息、秘书事务等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单位有关文件,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工作;负责提案督办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工资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定期汇总上报全县工商业财务、统计报表、分析、检查、监督财务、统计的执行情况,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资金管理和财务清算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收支审核及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学习和考勤工作;承办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普法、综治、禁毒、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青妇等日常工作。 (二)工业股 监测分析工业企业经济运行,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围绕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合作、开放开发等方面提供信息;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和完善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审查,协调项目资金的落实,负责重点技改项目监督管理;负责落实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开发政策,开展示范项目及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负责实施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消防、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承担工业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安全工作,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出循环经济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商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拍卖、典当、租赁、旧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民爆物品、化学危险品等特殊流通行业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以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执业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批发市场及大中型营销设施的规划、布局、业态、规模、档次的论证和初审;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现代化和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研究拟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拓农村市场;负责汽车、旧机动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加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经济技术改造工作,积极研制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负责食盐专营和“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研究拟定饮食服务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市场规划、技术服务质量和营业等级标准;指导全县饮食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认定发证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商经济运行,组织召开全县工商经济运行分析会,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商贸流通运行态势,研究提出经济运行目标、政策措施和有关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展全县工商经济指标统计工作,发布工商经济信息;负责协调经济运行中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财经纪律工作;承担全县实施“10强50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审计和财经纪律检查,参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商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办理工作。 (五)信息化服务股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商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整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保障重要通信;研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开发研制工作,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深化全县工商企业改革,指导企业战略性改组,推进企业发展;负责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省内外各类洽谈会、交易会、展览会、乡企座谈会等商品展交会的承办工作;归口管理工商行业协会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酒类商品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兼商务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2.工业结构调整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需报国家和省政府审批或跨多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以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3.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处置企业国有资产应征得县财政局的意见。 4.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分工:工业、通信业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除工业、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5.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行业管理、与有关部门利益协调的职责,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综合安全生产监管、事故处理职责,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二)所属机构事宜 将清水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清水县科技开发中心隶属关系调整为隶属清水县教育体育局(清水县科技局)管理,其他有关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清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