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办发〔2021〕28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五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县级政府第五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 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 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 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清水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目录(第五批)
序号 |
承办单位 |
可承诺制办 理事项名称 |
证明材料 |
实施方式 |
1 |
县文旅局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审批 |
上级有关部门的批文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2 |
建设、规划、公安、交警部门的审查意见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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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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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歌舞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条、第5条、第53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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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歌舞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变更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条、第5条、第53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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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条、第5条、第53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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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游艺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变更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条、第5条、第53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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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民政局 |
编制、变更、撤销门(楼)牌号码,核发门牌证 |
新建项目的立项批文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9 |
慈善救助 |
家庭收入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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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民政局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说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11 |
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说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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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申请 |
父母死亡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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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社区或两个以上邻居出具的父(母)失联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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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校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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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民政局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16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健在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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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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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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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无业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20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的给付 |
无业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