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3-00081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5-23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清水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办发202330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3清水县深化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清水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3

2023年清水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29号)精神和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规范审批服务事项

1.持续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及时动态调整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细化完善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并及时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平台和场所公布办事指南。(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行政备案规范运行。编制全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细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定依据不充分以及此前未纳入行政备案管理的事项实施清理取消、调整规范、免于备案等分类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备案变审批,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按照一案一核,一案一通报”“按月核查,按季通报工作原则,做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反馈清单落实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优化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创新企业住所登记模式,针对贸易、服务、咨询管理、电子商务等对经营场所要求不高的特定行业新开办市场主体,探索对其经营场所进行集群注册,减少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持续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功能,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变更登记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提升变更登记效率。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把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业务全部纳入一网通办系统办理,实现市场主体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一般注销一网通办,增强办事体验,降低退出成本。(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确保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全面落地。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方式逐项落实监管责任、规则、方式,实现审批监管权责一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强化放管结合,着力构建高效监管体系

6.持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围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级任务分解表,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行业领域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综合监管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联动、监管数据可分析,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各类监管数据的汇聚和应用,不断完善监管事项清单、检查实施清单,不断更新监管对象、执法人员信息,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探索基于风险预警的监管新模式,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动态管理,夯实监管基础。科学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推进双随机监管部门全覆盖。强化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监管中的关联运用,提高随机抽查精准性和有效性。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运用移动执法APP,实现指尖管掌上查,全面完成抽查任务,依法依规公示检查结果,提高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定期推送有关部门单位使用。各主管部门根据履职需要制定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政策措施,扎实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统筹使用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全国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加大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重点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严格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推动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探索创新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及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竞争行为监管,强化对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有效防范和解决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推进线上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事前审批和提醒、事中控制和预警、事后追溯和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自动在线监测和管理。(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力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等工作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规范政府增量措施政策审查程序,做到增量政策应审尽审。组织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畅通隐性壁垒反馈渠道。(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建立清水县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危害市场秩序和人民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加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集中整治,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主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规范便捷

15.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承接、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法依规梳理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合法性、完整度、准确性、规范性审核。(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认真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跑动次数等基础和关键要素实行四级46,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巩固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全覆盖,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疑难问题。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公证、金融服务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进一步增强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渠道。申请人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够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规范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建立健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规范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跟踪评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进掌上办甘快办”APP作为移动端政务服务总枢纽,让政务服务掌上办更规范、更智能、更高效。健全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文字识别等身份核验方式,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实现一部手机一个账号安全、便捷查询办理身边事。积极拓展便民服务应用,推动实现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缴费、查询类便民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平台。大力推广扫码亮证服务,在户政、社保、住房、医疗等相关事项办理中推广扫码亮证服务,着力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集成办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应用,推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层级线上申办、自助申办。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企业开办、项目投资、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更多事项最多跑一次。(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化异地办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面落地,实现省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加强政务数据跨区域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互信,线下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帮办能力,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专窗,为企业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就近办着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联结、线上线下融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丰富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下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将更多甘肃政务服务网热门应用延伸至银行网点,方便企业和群众在银行网点就近办事,真正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深入推行不来即享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惠企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在线办理。进一步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等政策服务清单,结合区域实际,重点打造产业补贴政策、医疗救助、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报销等不来即享服务,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精准推送向精准兑现转变。(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12345热线一号响应能力。严格规范流程,明确专人24小时及时转办处理工单,坚持第一时间派件、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热线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强研判,建立举一反三长效机制,力求通过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加强跟踪反馈,定期对12345热线工单承办量、办结率、满意率进行梳理汇总,确保企业和群众所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集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网上服务能力

27.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清水县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行动计划》,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制度保障。梳理制定数字政府建设数据共享、特色品牌等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制定出台相关机制办法,以制度化手段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可靠推进。(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快数字政府基础网络建设。全面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双平面改造工作,整合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将各级各有关部门部署在电子政务专网的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依托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自助终端机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在PC端、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等形成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持续推进全市平台与国家、省级平台身份认证、事项管理、电子证照、好差评等系统功能的深度融合,推动省、市、县区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表单等共性支撑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扩展政务数据互联共享、业务协同联动。(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对照《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升级完善政务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持续推进政务数据目录全量梳理、资源挂接、数据汇聚等工作,不断丰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推进电子证照免提交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甘快办政务APP,在准入准营、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探索推行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办理纸质证照免提交、申请表单免填写,实现一证(照)通办”“零材料办理。(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优化政务环境,大力提升办事服务效能

33.强化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服务中心强化对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帮办代办服务,推行温馨窗口+专业团队的管家式服务,突出精准高效,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尽早落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招商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强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动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凡是涉及企业开办事项一表采集、一次性提交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网上填报或线下分次提交,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服务事项,深入推进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严控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水平,加大事项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时办理、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推行一套图纸数字化管理、不动产登记+市政公共服务”“水电气暖信一站式报装,推行用地清单制”“多段式联合验收、一枚印章管验收”“一个章子管挖占等改革举措,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以内。(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投标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推动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间的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履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简化交易担保办理流程、降低服务手续费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强化信息共享和核验,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6项高频业务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优化园区项目投资服务。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采取标准地制度供应的工业项目用地宗数不低于30%。全面推行区域评估改革,在供应土地时一并向企业提供评估成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全面推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环评成果共享。全面推行帮办代办制,开启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服务,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提高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完善对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持续推动金融服务智能化,更好发挥信易贷”“陇信通等平台作用,优化提升甘肃智慧金融平台功能,推动政银企信息共享,逐步将财政、社保、税务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共享范围,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理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适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授信制度。(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清水县支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县税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对重难点工作,要及时抽调专职人员,组建攻坚专班,严格落实周例会、月报告、季调度、年考评工作机制,逐项研究推进,制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注重改革创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梳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要加强接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报送,2023每月至少上报2期信息,要保证信息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将信息报送和省级以上刊发情况作为全年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推动工作落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和滞后事项限定时间逐项盯住抓好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将汇报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政策解读: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6028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