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办发〔2022〕34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水县2022年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清水县2022年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清水县2022年深化“接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县深化“接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大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深化简政放权,全面精简行政审批手续
1.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编制并公布县、乡(镇)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各乡镇、各部门逐个事项编制并发布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中介服务、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重复设立的行政许可等开展专项清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抓紧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等机制,及时发现并清理市场准入中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落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融合,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土地规划等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审批工作合力形成。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强化区域评估、多规合一、项目生成、联合测绘、并联审批、市政服务等综合审批能力。科学合理压减办理时限,提升建筑施工许可和市政报装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4.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自查,重点自查直接取消审批事项是否存在保留审批或变相审批情况,自查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县级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具体备案要求、办事指南、业务规范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自查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县级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公布《告知承诺制示范文本》,并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自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是否落实清单办理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是否对接“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天水)”,实现数据自动推送:自查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是否得到及时接收和反馈、公示。5月底前完成自查,6月底前完成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5.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据《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打造高效政务环境
6.加快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确保平稳运行。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应进快进”原则,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共享工作。强化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容灾备份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7.深化特色应用。建成覆盖全县、统一联动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体系,推动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天水政务通”等APP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公积金查询办理、就医预约挂号、社保和医保查询等事项的社会便利化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8.推动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建成清水县大数据中心和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信息化平台,打通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和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全县数据资源和各类信息化系统实现互联共享,9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9.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着眼精细服务保障,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0.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全县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1.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持续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管家”“代办服务”爱商机制,实行“保姆式”“店小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县、乡两级领导包抓机制,对各级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2.持续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扩面。认真梳理县级政务服务“不来即享”事项涉企优惠政策清单,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积极引导企业网上申报在线办理,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3.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依托天水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争取省级续贷转贷基金支持,将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续贷转贷业务有机结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转贷服务。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并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4.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依法依规进行投资项目招投标核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项目批复核准的招投标内容开展招投标活动。积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联系,强化项目招投标落实情况的核查监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5.大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健全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解决机制,全面兑现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纾困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实施精准帮扶,在减免房屋租金和水、电、气、热、通信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问题。(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聚集市场公平竞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6.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列入相应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监管缺位。(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7.强化“互联网+监管”。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全县相关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各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接共享,加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归集共享监管信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8.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依托省级平台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和等级,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降低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继续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9.强化重点安全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强化利企便民措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0.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在县、乡(镇)政务大厅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年底前实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全覆盖。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提供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2.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在省级“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对接相关市州,推动“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动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在省市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省内通办”。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开展结婚登记“市内通办”,推动实现“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3.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鼓励县、乡(镇)政务大厅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推进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点)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4.优化特殊人群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应用服务,增设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对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不识字、不会使用申请软件系统的办事群众一律实行全程帮办,并采取即办件立等可取,承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5.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依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完善全县“好差评”标准规范,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做好“一事一评”“一次一评”,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核机制,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实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成员职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按照省、市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靠实责任。要建立“周例会、月报告、季调度、年考评”工作机制,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抽调专职人员,组建攻坚专班,一项一项研究,完善路线图,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注重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敢于先行先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梳理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加强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要加强“接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报送,2022年每月至少上报2期信息,要保证信息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将信息报送和市县刊发情况作为全年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已将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和滞后事项限定时间逐项盯住抓好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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