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政办函〔2023〕64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我县对2019年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水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政策解读: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724940.htm
附件:清水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清水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编号 | 施行日期 | 有效期届满日期 | 实施单位 |
1 | 清水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 清政发〔2019〕22号 | QSFD-2020Z-005 | 2019.7.22 | 2024.7.21 | 县发展改革局 |
2 | 清水县退耕还林抚育补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 清政发〔2019〕42号 | QSFD-2020Z-006 | 2019.12.23 | 2024.12.22 | 县自然资源局 |
3 | 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 清政发〔2022〕29号 | QSFD-2022Z-001 | 2022.7.26 | 2027.7.23 | 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