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发〔2022〕86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水县现代金融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清水县现代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经十八届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清水县现代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十三五”期间清水县金融业得到快速发展,金融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健全,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生态持续良好,为未来五年全县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四五”是金融业发展的提质增效阶段。深入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重点任务。聚焦于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不断释放改革活力,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重大战略和重要领域的金融服务,加强信贷服务与区域、行业、产业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增强资本市场融资功能,鼓励并规范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贴近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不断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本规划依据《清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编制,反映了清水县在金融发展和改革领域的战略规划,是全县在金融领域实施调控、履行监管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
(2021—2025年)
为更好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金融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此规划。
过去五年,是清水县金融业快速发展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全县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支农支小、扶贫扶微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金融供给总量不断提升,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入,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为未来五年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7.5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1%,比年初增加83152万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0.44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94%,比年初增加100716万元。
截至202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及地方从业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5家,其中银行机构6家、保险公司8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形成了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公司等多种业态并存,地方性机构协调发展格局。全县有农业银行、甘肃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分布全县18乡镇。260个行政村中已有227个(含121个贫困村)建立了便民金融服务网点,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87.31%,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偏远乡村金融支付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全县共建成260个村级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18个乡镇金融服务站,覆盖全县18乡镇260个行政村。
全县有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十三五”以来全县保险市场组织体系渐趋完善,保险业务平稳发展。
全县有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公司一家,清水县于2012年6月份组建成立了清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并于同年8月投入运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担保公司以“实干当头,全力全速,敢于担当,全面创新”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决策部署及财政局的工作重点,坚持以德为先、廉洁清正、履职尽责,认真开展工作。已累计发放惠农贷款4523户24002.5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累计发放263户1315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1419户1668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累计申请844户5051万元,已累计发放347户1960.3万元。
金融机构以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安全性和满意度。全县各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累计推出9种创新信贷产品,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信贷产品,实现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依托互联网快速投放,贷款利率最低接近基准利率水平,推广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涉农企业融资抵质押方面主推“三权”抵押贷款,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等在涉农贷款抵押中充分发挥作用。
金融扶贫是精准扶贫的利器,“十三五”期间全县以产业帮扶为重点,通过构建包含信用体系、宣教体系在内的金融扶贫综合体系,精准方略、综合施策,实现了短期快速脱贫和长效稳定脱贫的有机统一,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是履行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主要实践者。截至2020年末全县累计建成各类金融服务便民网点311处,其中县信用联社在全县建成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125处,县农行在集镇、贫困村完成142台“四融”平台、42部转账电话的安装布放工作,邮政银行、甘肃银行分别建成便民服务点1处,260个行政村中已有227个(含121个贫困村)建立了便民金融服务网点,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87.31%,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普惠金融的理念和实践对于推动全县基层和弱势群体获得金融服务发挥了显著作用。
“十三五”期间,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全县打非、风控工作基本实现了常态化、机制化。加强了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两手抓,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持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自“十三五”以来,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并采取居民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了居民参与度。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免疫力。
清水县“十三五”金融业发展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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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综合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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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增加值 |
2.26亿元,增长11.6%,比2015年(1.07亿元)增加1.19亿元,增长110.98% |
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
10.40%,比2015年提升5.6个百分点 |
金融业纳税总额 |
1.2242亿元 |
2.金融业从业人员 |
214人 |
3.贷款余额 |
50.45亿元 |
4.存款余额 |
77.53亿元 |
5.保险保费收入 |
1亿元 |
6.银行不良贷款比率 |
<10.4% |
二、金融组织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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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银行业金融机构 |
6家 |
8.保险业金融机构 |
8家 |
9.小额贷款公司 |
0家 |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
0亿元 |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比率 |
0 |
10.融资担保机构 |
1家 |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
0.42亿元 |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 |
<5% |
11.典当行 |
0家 |
三、金融助推脱贫攻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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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 |
19170万元 |
13.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 |
260家 |
14.扶贫小额信贷 |
127942.32万元 |
15.农业保费收入 |
870万元 |
“十四五”期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产业链思维,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贯彻金融调控政策,推动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体系,加快转变地方金融发展方式,健全地方金融法治,维护地区金融安全,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集聚为着力点,更加注重前瞻性、系统性金融创新,更加注重本土金融机构培育和“走出去”发展,更加注重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清水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支撑。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在中央、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指引下,以促进金融服务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为目标,以市场化为导向,统筹发展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传统金融业态与新兴金融业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创新活力,防范金融运行风险,为金融与经济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力争到2025年末,在全县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竞争有序、风险可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1.坚持市场化运作。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和定价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收益覆盖成本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定价能力。
2.坚持改革发展。持续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规范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立足服务当地,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和差别化服务水平。
3.坚持优化环境。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以优质金融服务环境,集聚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引领金融业创新发展。
预计到2025年末,全县本外币存款余额超1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超75亿元;金融业增速值超15%。力争达到金融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行业发展协调、金融运行稳定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
1.银行组织体系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实现突破,实现做精做强;政策性银行、大型股份制银行、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功能更加齐备、分工更为合理、信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业体系。
2.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围绕促进全县优势及新兴产业链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构建银行信贷、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3.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产融信息互通机制、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机制等得到完善,构建促进金融业发展及发挥作用的配套措施和支撑体系,打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
4.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清水县“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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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综合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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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增加值 |
占全县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 |
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
≥18% |
金融业纳税总额 |
≥1.5亿元 |
二、金融业总量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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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业从业人员 |
350人 |
3.贷款余额 |
≥75亿元 |
4.存款余额 |
≥100亿元 |
5.保险保费收入 |
1.5亿元 |
6.银行不良贷款比率 |
<3.2% |
三、金融组织组织体系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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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银行业金融机构 |
≥8家 |
8.保险业金融机构 |
≥12家 |
9.小额贷款公司 |
≥1家 |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
≥0.2亿元 |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比率 |
>20% |
10.融资担保机构 |
≥2家 |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
≥1亿元 |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 |
<5% |
11.典当行 |
≥1家 |
四、金融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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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 |
25000万元 |
13.扶贫小额信贷余额 |
4亿元 |
14.农业保费收入 |
0.1亿元 |
一、稳步发展地方金融从业机构
一是积极发展金融机构。引入和新设银行、保险、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期货、企业财务公司以及各类基金,努力促进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性。根据新设或引进机构的种类、级别、规模情况,给予金融机构一定数额的奖励或补助资金,并提供选址、建设协调、手续办理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二是稳妥发展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做精做强融资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规模,规范从业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审慎发展区域性投资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
一是支持组建清水县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改革主体完善各项监管指标,提高资产质量,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达到监管指标要求,争取早日开业。推动清水县农村信用联社化险升级和改革,通过化险升级再实施股份制改革,打造公司产权清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内控管理严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运行稳健的农村商业银行。二是遵循“统筹协调、属地负责、分类施策、依法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化解存量”与“遏制增量”并举,用两年时间使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大幅下降,经营效益明显好转,主要监管指标达标,确保实现高风险机构“稳定退出”,有序推进县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1.稳定退出期(2021年至2022年末),清收化解不良贷款1.47亿元,专项债配套化险资产1.16亿元。
(1)2021年化解0.41亿元,其中:自主清收0.33亿元,相关部门协助清收0.08亿元,余额控制在2.51亿元。新增贷款0.05亿元,新增存款0.12亿元。2021年末,不良贷款率控制在8.35%以内,资本充足率达到18.37%以上。央行评级达到7级,监管评级达到4B级,顺利退出高风险机构序列。
(2)2022年化解1.06亿元,其中:自主清收0.05亿元,相关部门协助清收1.01亿元,余额控制在1.45亿元。新增贷款1.5亿元,新增存款2亿元。2022年末,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59%以内,资本充足率达到19.38%以上。央行评级达到6级,监管评级达到4A级。
2.巩固发展期(2023年至2025年末),化解不良贷款0.73亿元,其中:自主清收0.15亿元,依法起诉清收0.22亿元,相关部门协助清收0.36亿元,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在0.72亿元以内。新增贷款5.63亿元,新增存款7.4亿元。2025年末,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94%以下,拨备覆盖率达到700%以上,资本充足率达到19.80%以上。
三、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政府增信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财政预算资金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建立长效财政风险补偿机制,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抵质押物不足问题。二是支持天水市金控担保公司充分发挥作用,打造市级融资担保平台,加强银担合作,扩大经营规模,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创新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问题。三是县担保公司继续配合各乡镇、妇联、人社局、商业银行做好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的到期回收清理工作;强化贷后管理,对历年惠农贷款已代偿的农户,配合农行、乡镇加强贷后管理,有力防范贷款风险;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做好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积极配合市融资担保公司,继续做好利用市级融资担保平台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四是在县域内积极引入或筹建小贷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此外,及时做好配套的风险预警工作。
绿色金融是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的本质要求,已经成为调整产业结构、撬动经济增长的新支点。准确把握绿色发展理念的精髓,着力把绿色金融打造成绿色发展的新引擎。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着力打造绿色企业与项目融资对接平台,加快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研讨会精神,做好这项工作,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空间格局、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加强重大战略和重要领域的金融服务,重点服务工业、农业农村、全域旅游等产业发展,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保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建设“三城三地一园”的金融服务。“三城”就是全国文明县城、关中平原城市群美丽生态县城、陇东南休闲康养城。“三地”就是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大健康产业基地。“一园”就是天水市生态旅游后花园。加强对重点相关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实施县域内重大举措、重大平台、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金融服务,以全县重点项目为切入点,精准服务静天高速清水县城连接线(北滨河路)公路改建工程、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轩辕广场地下综合体开发、香怡南塬•田园综合体、东区热源厂改扩建、牛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企业等领域,以及优先满足全县在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督促各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分类帮扶,保证扶持措施落实。
督促银行机构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大力推广线上贷款产品,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民营企业经营效率。加大利用融资工具和风险缓释工具的政策宣传力度,对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进行发债辅导,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提升自身经营实力。充分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低成本周转资金,有效降低企业应急资金成本,纾解融资难题。
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的覆盖范围,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明显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组织形式多样的产融对接活动,不断创新产融对接模式,促进产融供需方信息对称,实现有效对接,服务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现代农业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涉农服务部门,下移工作重心,打造“一县一品”“一行一特色”的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推广个人涉农及创业担保贷款,完善“惠农贷”机制,定制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发展。
引导县域内金融机构紧随乡村振兴政策,紧贴市场,精准定位。将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作为自己的定位,在特色产业的金融服务上做好、做深、做透文章,将自身发展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在一起,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上下更多工夫。此外,鼓励县域内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用特色金融产品支持和服务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推动总部将新产品优先在清水探索应用和推广,系统内的各项试点优先在清水实施,提供差异化产品,延伸服务领域,满足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支持和推动各类金融机构综合利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租赁、信托等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构建更加专业化、多样化的融资模式,大幅度提高金融产品和工具的针对性、适用性,为重点产业领域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积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扩大土地、房产等传统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推广生产设备等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开展利用商标权、版权、专利权、仓单、排污权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投放。金融机构要加强合作,以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结合产业、项目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机制。支持保险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利用保险资金支持经济发展。
从县域内县域金融所处环境看,一些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如:农村诚信环境较差问题、企业恶意选废债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信用担保体系缺位问题、资金供需矛盾问题等等,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重点。一是优化金融环境,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推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的扩大,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助力。二是鼓励企业采取多样的融资形式。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组织专门班子,对列入县域内重点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分类指导,推进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效益和质量,支持和力争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督促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提升服务,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是研究政策,争取项目。通过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围绕国家区域经济布局、产业政策、环境治理、支农惠农举措等,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帮助县内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推动银行机构开展对核心企业及处于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通过联保联贷、批量授信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适当降低评级、授信、担保等门槛。各金融机构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将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企业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紧密结合,制定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协助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根据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衔接好供应链企业采购、库存、销售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开发供应链组合产品,采用应收账款、保理、动产质押、订单、仓单、保单等融资方式,并开发相关融资方式的组合产品,提供结构化、组合式服务,不断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贷供给环境,努力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加强信贷服务与区域、行业、产业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全国性银行机构积极向各上级行反映清水县产业发展情况和计划,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地方性银行机构要加强与域外资金充裕金融机构合作,增加域内产业可用信贷资金。银行机构要精准投放重点园区、项目及企业,结合园区引进企业的政策,加强信贷对接,支持重点园区因地制宜发展相关产业,将支持产业发展精准落实到园区的项目、企业上,支持企业、项目落地。银行机构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整体思路,整合各行业信用信息资源,搭建市级信贷征信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共享平台,逐步实现非金融领域违法失信与金融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对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社会信用风尚。打通金融机构获得企业信息渠道,推动政务数据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依托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成的基础数据库,利用已有的全市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数据信息通道。除国家法律和政策限制公开的信息以外,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涉及民营企业一切可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向金融机构开放,主要包括税务、市场监管、人社、民政、信用、公共服务等涉企信息。各级部门要按照数据服务的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及验证服务,金融机构需按照全市数据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获得的相关信息。
依托互联网打破传统银企对接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突破实体经济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困局。着力打造集企业信息收集、双向选择对接、政府二次撮合、征信系统同步、不良资产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产融供需对接的常态化、便捷化。充分调动县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贷款主体信息收集质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深入实施普惠金融工程。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普惠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县农金室的规范运营,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农金室的运行工作,因地制宜引领各村农金室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金融惠农政策宣传及农业综合保险承保等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室的金融业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打通金融服务农村的“最后一公里”,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科学布设村级金融服务网点,促进城乡支付一体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构建有效的投诉和解决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内部投诉机制,加强对投诉事件的受理、反聩和整改,避免投诉升级。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自我教育与维权意识。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强财政、司法、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及金融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坚决打击以“金融创新”等名义实施的各类金融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和执法的公正性、有效性,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公众法治观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氛围。
全面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金融人才发展战略,健全金融人才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符合金融业人才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金融人才培训。加强对金融管理部门的金融培训。
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职责配置,加强管理力量,充实人员队伍,县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根据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本地区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健全符合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等新兴金融业态需求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管理合作,进一步完善形成高规格、高效能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严密防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全面管控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风险。积极防范化解实体企业信用风险。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密防控交叉金融业务风险。防控资本市场、保险市场风险,切实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支持银行机构处置不良贷款。促进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逐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制度。全面排查和评估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及时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坚持以防为主、防打结合,依法打击、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充分发挥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跨部门协调。建立金融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快速反应机制,从行业整体层面搭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联防联控体系,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充分运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优势,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金融管理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持续开展日常宣传,不断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加大陈案处置工作力度,对大案要案列出时间表,挂牌督办。
依法合规加快金融风险处置,防范可能出现的新的金融风险。切实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健全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金融机构恪守职责,依法合规经营,运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健全政府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保持与金融界的密切联系,协调服务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信用建设是提升一个国家、地区、行业和机构的社会声誉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定期归集行业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不断提高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共享性,将归集结果与红黑名单和信用管理制度联系起来,形成社会化的信用资产。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实施联合惩戒。依法运用信用约束手段,县法院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失信修复,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开展诚信建设宣传下基层活动,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主动对接失信企业,将信用修复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送达企业,为失信企业办理信用修复提供帮助。四是强化舆论导向,打造诚信建设典型。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树立“重信用、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领导是金融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全面增强党领导金融工作能力。党员领导干部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加深对金融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既善于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善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领导金融工作的能力。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为推动全县金融事业发展不懈奋斗。
不断创新和优化金融产业政策,构建支持多元化金融机构集聚、多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多渠道金融资源配置流转的政策体系,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金融产业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方式,保持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对竞争优势。加大对本地法人机构设立、科技金融创新、金融学术研究等金融活动的支持。针对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交易场所等各类新兴金融业态,结合实践经验适时修订完善政策,形成全覆盖的金融管理政策体系。跟踪改进政策实施效果,建立金融政策实施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积极开展区域金融政策研究,为金融政策优化调整提供及时的分析和决策支持。
金融监管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落实进度,分析研判金融形势,采取日常监测数据、情况通报、约谈机构负责人、监管会谈、实地调研、督促银行机构制定整改计划、与监管评级结合、与市场准入挂钩等形式,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提高对困难企业的宽容度,确保金融政策达到预期效果。按照《清水县金融机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作用,加强面向社会大众的普及性宣传,介绍全县金融改革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和成果,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769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