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ifaju/2025-00005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1-23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政办发〔2025〕2号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办发20252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省市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经政府研究现将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废止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清水县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清水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4

附件1


清水县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编号

1

清水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清政发

201922

QSFD-2020Z-005

2

清水县退耕还林抚育补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清政发

201942

QSFD-2020Z-006



附件2


清水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编号

施行日期

有效期

届满日期

实施 单位

1

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清政发

202229

QSFD-2022Z-001

2022.7.26

2027.7.23

县民政局




政策解读: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8339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