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人〔2023〕5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程俊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程俊锋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义周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黄门派出所所长职务;
纪海龙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炳章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南万科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周维祥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张凌云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山门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向军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董清生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李文伟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少彬任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赵睿任县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
王君芳任县公安局预审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曹兆祥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武海山任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智奇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文栋任县公安局信访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金集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缑永永任县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凯文任县公安局白驼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忠礼任县公安局红堡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应君任县公安局红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佩祥任县公安局草川派出所副所长;
尚小荣任县公安局远门派出所副所长;
王克强任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苏滨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南琼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勤务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刚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勤务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俞继续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智明任县公安局尖山森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伟军任县公安局张河森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亚峰任县博物馆副馆长,免去其县体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九春任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正科级);
赵俊峰任黄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卫军任金集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德平任远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树强任秦亭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泰明任丰望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付世红任郭川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颜云任贾川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邹晓峰任松树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瑞任土门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支旭刚任新城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钰忠任永清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左建安任山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免去其秦亭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殷傲任县赵充国陵园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董魁忠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