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清水县彩钢板建筑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安委〔20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研究制定了《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 年12月10日
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10·1”山西太原台骀山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安委〔2020〕3号)精神,结合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集中整治、拆除、更换达不到耐火等级的违法违章彩钢板建筑。2021年4月底前,全县各类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必须完成整治目标,2021年底前,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包含民用建筑)违法违章彩钢板建筑须完成整治目标。
二、整治范围
以生产加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拆除、更换全县所有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厂房、仓库、员工宿舍、办公用房、娱乐场所、民用建筑等彩钢板建筑。
三、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调度,并在全县每季度安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将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排查清理整治。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考核验收等工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侵占用地的城区新建、已建彩钢板建筑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上述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依法予以拆除。
县住建局:依法严格审批程序,严令建设、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加强全县在建工地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对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县工信局:严格彩钢板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关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夹芯板材的规定,督促彩钢板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耐火性能,出厂产品必须达到耐火等级要求。负责行业领域企业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县彩钢板生产企业及市场流通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制售不合格彩钢板夹芯板材,并追踪溯源,严厉打击。
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派出所依法对辖区“九小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配合其他行业开展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文化旅游局:依法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农家乐、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监管,牵头开展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排查清理整治。
县卫健局:负责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使用聚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督促各类学校对校外学生住宿场所进行排查,对违规在聚氨酯泡沫、苯板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内进行住宿的,一律劝其搬离。
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商场、市场等商行业场所使用聚氨泡、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县交通局:负对全县客运车站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对辖区内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达不到耐火等级的民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清理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底数。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分批次挂图作战,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二)全力整治既有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对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制定拆除清理或更换整治方案,责令单位限期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由主管或监管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查封停业整改,暂扣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并延期整改,查封期内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提交县政府予以关停。
(三)加强对彩钢板建筑的源头管控。对新建彩钢板建筑,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严格审批,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任何建筑。县工信、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策,从源头限制聚氨酯泡沫、聚苯板芯材彩钢板生产销售。
(四)强化彩钢板建筑安全宣传引导。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近年来发生的彩钢板建筑火灾案例,宣传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单位自行整改、拆除搭建的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成效。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使用彩钢板的生产加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再梳理,摸清违法违章搭建不合格彩钢板建筑的单位底数,全部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全年)。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彩钢板使用情况排查发现的问题,成立工作专班,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必要时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隐患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年)。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照摸底台账逐个过关,查找问题和不足,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安委办要适时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考核验收,分别对乡镇和部门排名。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摸清底数现状,全面推进整改,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红线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马创成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应急管理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调度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摸底情况和整治情况统计,所有上报资料都要求主要领导签字,作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备查。各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刚性执法。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刚性措施,坚决彻底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真正做到安全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查指导。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对排查摸底和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对因违章或不合格彩钢板建筑原因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12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2)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底前,报送《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3);每季度底,报送季工作总结和《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
联系人:县应急管理局李裕春,电话18793839713,电子邮箱:344894760@qq.com。
附件:1.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
3.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摸底情况统计表。
4.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创成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窦明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建峰 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蔡小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小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金海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局长
王满仓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周礼新 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忽会强 县教育局局长
宋旭辉 县民政局局长
吴全玉 县商务局局长
魏天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宝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雅峰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董魁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满银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桑建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陈维忠 永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岩 白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天虎 红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文 白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有文 松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民 王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支志刚 远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志雄 土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小军 郭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申艳霞 金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小明 贾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荣宏 丰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申国凤 草川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永强 陇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宗胜 黄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建新 新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郭顺昌 秦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冰 山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满银兼任。
附件2:
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联系人名单(样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具体联络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附件3:
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排查
摸底情况统计表(样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违章彩钢板建筑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类别 |
违章使用彩钢板部位 |
违章彩钢板建筑面积 |
整改期限 |
排查责任人 |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联系人: 年 月 日
备注:单位类别指医院、学校、养老院、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等,企业需注明类型,如:危化品、非煤矿山、商贸等)。
附件4:
清水县彩钢板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样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违章彩钢板建筑单位名称 |
违章彩钢板建筑面积 |
整改措施 |
拆除或更换违章彩钢板建筑面积 |
是否整改完毕 |
整改责任人 |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联系人: 年 月 日
抄送: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 |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