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29-154517-206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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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政办发〔2015〕82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2015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 日

2015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73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79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突出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县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逐步建立全县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县编办牵头落实)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涉密部门除外),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强化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县房管局、县城乡建设局分别落实)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障性用地年度供应收储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分别落实)三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公告发布、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县发改局、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就业信息公开。人社部门要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企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分别落实)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县民政局牵头落实)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教育部门要深化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学校预算决算信息。(县教体局牵头落实)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卫生部门要督促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情况、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情况。(县卫计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继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信息。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和整治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验、药品监督抽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食品药品企业审批情况。加大对重大食品药品违规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安排部署、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等信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二、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澄清事实。对涉及各乡镇、各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有效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三、进一步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结合普法教育宣传好《条例》。要加大各乡镇、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培训范围覆盖到所有工作人员。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各乡镇、各部门要自觉地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今年10月底之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将依据《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问责。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