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发〔2022〕35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清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清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5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43号)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注重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政务公开主要功能从“保障知情权”向“提高服务力”转变,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规范政务公开
1.优化设置主动公开栏目。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内容,及时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现行有效规章在集中统一发布的基础上,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做好动态调整更新。探索优化政府公文主题分类划分,规范文本格式,优化下载功能,政策文件栏目要设置单独搜索功能,确保查阅便利。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做到数据准确、概念明晰、发布及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本乡镇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子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坚持有求必应原则,强化服务理念,聚焦群众诉求,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不能答复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要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强化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规范账号开设、注销等报备工作,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提高信息发布原创比例,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加强地方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公开页面及栏目内容保障,完善所属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主管职责,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要求,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通报处理,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紧扣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1.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重点公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工程建设审批事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管理等信息。及时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进展动态,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供给规范化、办事便利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惠企政策信息公开。推进产业政策和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加强“六稳”“六保”和“强工业”“强科技”“强县域”、助企纾困政策发布和解读,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惠企业。加强工业园区及其功能区国土空间规划、金融扶持、人才服务等惠企政策信息公开。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积极引导市场预期。(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文件、改革措施、工作成果等信息。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强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用好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深化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推送,将政府出台的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培训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解读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让更多的人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深化民生保障信息公开。聚焦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0件为民办实事内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发布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提升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乡村振兴政策、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9.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等内容,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有效公开“碳达峰、碳中和”进展信息,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县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关注民生民意,抓实政务公开
1.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各部门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信息,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解读力度,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对政策性文件进行深度解读,优化提升“政策解读”宣传解读平台作用,切实加快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经济红利和群众便利。(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及时规范处理舆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健全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处置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作用,规范运转流程,畅通民意诉求,保障诉求人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转变职能,服务政务公开
1.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探索建立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决策公众参与。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引入企业代表和专家事前评估机制,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公众评价。(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加大组织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定专人负责,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要认真梳理形成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监督考核。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估办法、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完善全县考评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将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tsqs.gov.cn/info/5757/70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