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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关于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5:50   来源: 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项目名称: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文号:清农领办发〔2024〕2号

项目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项目建设地点: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樱桃种植高标准温室大棚1座1800平方米(长90米、宽20米、高7米);配套滴灌喷淋管道、草棚毡等,购置30千瓦大型暖风机4台,建设库房及附属用房1座110平方米,蓄水池2座共60立方米。

项目施工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产生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受益对象:村集体

项目绩效目标:在郭川镇高湾村新建樱桃种植高标准温室大棚1座1800㎡,棚内30千瓦大型暖风机4台,建设库房及附属用房1座110㎡,蓄水池2座共60立方米。

项目群众参与利益连接机制:项目由县果品中心和郭川镇共同监管,果品中心主管,郭川镇具体实施,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高湾村,归村集体所有,采取村集体自营或租赁的形式实施。自营形式,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租赁形式,村集体将资产租赁给有意愿、有实力的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村集体和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乡政府为监督方,协议期至少3年。乡、村两级做好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损毁、流失,确保保值增值。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项目实现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农户就近就地务工的方式带动农户增收。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清水县郭川镇人民政府  李建国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8日

举报电话:0938-7151312(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0号

                                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