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项目名称: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文号:清农领办发〔2024〕2号
项目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项目建设地点:清水县郭川镇高湾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樱桃种植高标准温室大棚1座1800平方米(长90米、宽20米、高7米);配套滴灌喷淋管道、草棚毡等,购置30千瓦大型暖风机4台,建设库房及附属用房1座110平方米,蓄水池2座共60立方米。
项目施工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产生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受益对象:村集体
项目绩效目标:在郭川镇高湾村新建樱桃种植高标准温室大棚1座1800㎡,棚内30千瓦大型暖风机4台,建设库房及附属用房1座110㎡,蓄水池2座共60立方米。
项目群众参与利益连接机制:项目由县果品中心和郭川镇共同监管,果品中心主管,郭川镇具体实施,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确权移交到高湾村,归村集体所有,采取村集体自营或租赁的形式实施。自营形式,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租赁形式,村集体将资产租赁给有意愿、有实力的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村集体和经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乡政府为监督方,协议期至少3年。乡、村两级做好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损毁、流失,确保保值增值。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项目实现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农户就近就地务工的方式带动农户增收。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清水县郭川镇人民政府 李建国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8日
举报电话:0938-7151312(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0号
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