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命名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现将拟命名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对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命名资格;如不存在影响命名的问题,公示期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式命名。
一、公示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
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
清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举报电话:0938-7151502
通讯地址: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南环路58号
邮政编码:741400
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
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
清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