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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告字〔2022〕11号 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气象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17:47   来源: 清水县人民政府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政告字202211


清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气象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86号)《天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天政办发第67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清水县气象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清水县气象局片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

联系地址:清水县气象局片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159019


附件: 《清水县气象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