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4-00019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关键,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平台建设,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关切,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312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52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236条,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清水子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3条,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6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5条,有效提高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原则,通过电话沟通、当面协商等方式,指导帮助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尽可能满足公众知情权。全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要求,按时规范完成了回复办理,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签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保障网站信息安全,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通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监测,确保网站发布内容准确,不断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对采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信息属性通过不同栏目、不同平台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7个分服务厅、18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共计28个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使群众多途径、多端口获取政府信息,高效政民互动。加强同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实时监测,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整合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保障了信息准确、查找方便和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保障人员台账,进一步强化网站管理,严格落实网站安全规定,专人专岗负责网站管理,有效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9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1

行政强制

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0.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部门没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不深入。二是部分乡镇、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不完善,答复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部分乡镇、部门政府网站二级页面及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产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回头看及时公开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编印政府信息公开指导资料,组织开展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三是加大智能检测和人工检测频率,推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270传真:09387151061电子邮箱:qsxsz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