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4-00001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水县财政局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方案及财政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关注度,促进财政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清水县财政局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618条,包括财政预算信息206条、财政决算信息224条、项目绩效评价161、涉农资金整合信息11条、其他信息16条等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清水县财政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信息股具体负责,明确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任务,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规范要求,做好信息发布、转载前的内容准确、保密审查工作,推动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高效,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清水县财政局主要依托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工作,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科学合法发布财政领域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将各科室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待改进提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上还进一步优化。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三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年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强化财政工作宣传力度,完善财政政策和数据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狠抓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三是强化管理,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清水县中山路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037,传真:0938—7155155,电子邮箱:3932791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