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4-00013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48条,主要包括政策及部门文件20条,工作动态12条,其他信息16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凡对外公开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在本年度,县工信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主要依托清水县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

进一步靠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领导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和信息发布股室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由专人编辑,经相关领导审核无误后进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我局虽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主动公开公示各类信息,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策性文件把握不够准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由于工作滞后,致使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另一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此项工作,致使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更新,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gxjzfxxgk/zfxxgknb.htm)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工信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6400,传真:0938——7156400,电子邮箱:22819730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