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hujianju/2024-00004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执法信息采集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5条,主要涉及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燃气经营许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住建重点工作来抓,统筹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共同参与,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局机关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经领导审定后发布,重要信息报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全年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性、文字错误、政策导向、意识形态等内容的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化,发布的信息质量高标准化。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管理岗位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全体干部的保密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对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公开渠道较少和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务公开过程中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信息融媒体等新平台多发布信息。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扩大公开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 //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人防大厦,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306,传真:0938-7152471,电子邮箱:tsqsj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