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agaiju/2024-00001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拼搏,锐意进取,立足建设阳光政府工作体系,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一律实行主动公开。围绕发展改革工作职能,从实际出发,通过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 

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清水”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在能源行业管理、投资综合管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价格服务管理等方面累计公开文件45件,其中,政策文件8件、部门文件5件、预决算1件、通知公告11件、价格收费信息10件、其他信息10件,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县发展改革局对政府信息予以及时主动公开,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拟制公文公开属性随文报批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按照“分工明确、权限清晰,多人复审、逐级把关”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把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数字关、格式关。强化信息更新时效,不断优化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度县发展改革局没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无废止及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以清水县信用信息平台、天水是网站集约化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设立政策解读网站专栏,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策划制作多媒体解读视频,政策性文件图解比例达到100%。聚焦信用平台,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充分共享。着力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按照“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要求,2023年常态化归集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共计32674条,5类行政管理信息14452条,做到了“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确保数据完整性和规范性,提升全县“双公示”数据公示率及优质数据占比,为全面开展信用综合评价提供了数据支撑。

)监督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数量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数据准确、主要横竖之间逻辑关系合适,核对下2022年年报是否有上年结转的数据,整个表中没有的数据全部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我局虽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并及时主动公开公示,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工作信息上报不够全面,数量不足。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改进情况: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加大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所有工作信息的上报,健全信息上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及时更新事项内容,进一步公开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刘紫瑞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210,传真:0938-7151210,电子邮箱:fazhanhegaigej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