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2026-0001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永清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永清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7条,包括工作动态14通知公告3条二是通过和谐永清微信公众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173条,包括工作动态1108条,政策解读42条时政类23条,本单位牵头重点领域信息发布0条。

)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未收到群众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数量0条、废止数量0条及现行有效数量0条。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镇通过“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谐永清”,镇、村(社区)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民生实事、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内容,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抓好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围绕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我镇相关办理制度,强化市县两级联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回应和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二是积极探索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化,持续丰富解读材料类型,着力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增强政策解读的实用性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663,传真:0938--7151663,电子邮箱:yqz71516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