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2026-00017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中法定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财政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5年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638条,包括在清水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财政预算217条、财政决算223条、项目绩效评价信息43条,涉农资金信息35条、政策文件等信息22条,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清水县财政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清水县财政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条,废止0条,截至目前有效4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5年度,清水县财政局主要依托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工作,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科学合法发布财政领域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5年,清水县财政局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机制,将各股室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比较单一。三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力求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清水县中山路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037,传真:0938—7155155,电子邮箱:3932791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