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2026-00022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水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5年通过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子站主动公开预算决算3政策文件8部门文件10通知公告167、其他信息7 条、涉农补贴4条。通过爱清水APP,主动公开工作信息82条。通过清水三农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工作信息85,转发信息286条。

)依申请公开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清水县县农业农村局子站,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预算决算、政策文件、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其他信息、涉农补贴等8个子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4个板块。“清水三农”微信公众号,设置三农资讯、农业科技、政务服务三个板块。

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从信息的收集、审核到发布的各环节紧密相连。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方面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仍停留在政策文件原文转载、工作动态简讯层面,对政策出台背景、解读、实施细则,以及重大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详情等社会关切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具体。另一方面公开平台渠道管理需优化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不同平台间信息发布协同性不强,存在重复发布或更新不同步现象。

改进情况: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完善政策例行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责任推动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制作、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尝试采用新闻发布、图文漫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同时,聚焦重点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供给力度,并多种渠道宣传政务公开成果、信息获取途径和互动参与方式,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利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子站(网址:https: //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1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249;传真:0938-7151216;电子邮箱:qsxnyncj@163.com